山东省信息化领导小组
1994年1月,为加强对我省实施“三金工程”及其它重大信息工程的领导和协调,促进电子信息技术的推广应用,加速推进国民经济信息化、现代化建设,省政府确定成立山东省经济信息化领导小组,并以鲁政办发(1994)9号文《关于成立山东省经济信息化领导小组的通知》发各市人民政府、行署有关单位。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省电子工业局,并作为山东省电子信息系统推广办公室,接受全国电子信息推广办公室的指导。办公室主任由省电子工业局局长兼任。
1996年8月,为加强对全省信息化工作的领导,比照国务院的做法,省政府决定将山东省经济信息化领导小组改为山东省信息化工作领导小组,调整山东省信息化工作领导小组成员。
1998年6月,省政府以鲁政办发(1998)32号文《关于调整省政府议事协调机构和临时机构主要领导成员的通知》,明确省信息化工作领导小组由韩寓群副省长任组长,具体工作由省电子局承担。根据该文件精神和山东省信息化建设及信息产业的发展情况,省政府对山东省信息化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做了较大的充实调整。
2001年6月,省政府机构改革基本完成,鉴于省有关部门领导成员发生变动,省政府决定,对省信息化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做相应调整,副省长韩寓群同志任组长,副省长林书香、省政府副秘书长杜昌祚、省信息产业厅厅长孙志恒任副组长,省经贸委、省计委、省财政厅、省科技厅、省教育厅、省公安厅、省安全厅、省信息产业厅、省外经贸厅、省广播电视局、省通信管理局、省委宣传部、省保密局、省质量技术监督局、省统计局等部门的负责同志任成员。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省信息产业厅。
省信息化领导小组办公室的主要职责是:
组织研究我省信息化工作的方针、政策及有关法规、规章,组织研究我省信息化的发展战略、总体规划以及分阶段的实施方案,组织协调跨行业、跨地市的重大信息工程项目的建设,协助推进重大信息化工程,指导重点城市的信息化建设工作,组织协调和推进全省软件产业的发展,组织协调信息资源的开发利用和信息源的上网工作,加强信息化的宣传工作,推动信息化普及教育,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有关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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