倡 议 书

  2007年4月26日是第七个世界知识产权日。

  1970年4月26日,《建立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公约》正式生效。2000年10月,世界知识产权组织 第35届成员大会系列会议通过了中国和阿尔及利亚共同提出的关于建立“世界知识产权日”的提案,决定从2001年起将每年的4月26日定为“世界知识产权日”,旨在世界范围内树立尊重知识、崇尚科学和保护知识产权的意识,营造鼓励知识创新和保护知识产权的法律环境。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及其成员每年都在世界知识产权日前后举行一系列庆祝和宣传活动。

   从2004年起,全国整规办、知识产权局等九部门决定把每年的4月19日至26日作为“保护知识产权宣传周”,在全国范围内联合开展活动,共同推动知识产权的宣传和保护工作。

  温家宝总理曾指出:“保护知识产权既是履行国际义务的需要,更是中国自身发展和提高自主创新能力的需要。”

  为配合本次“保护知识产权宣传周”活动,现山东省保护知识产权举报投诉中心发起倡议:“让我们共同行动起来,举报投诉您身边的侵权行为,依法保护知识产权。”